彝族,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少数分布于越南,总人口约776万人(2000年)。中国(中国大陆)有彝族7,765,858人(2000年人口普查),占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37%,列第七大少数民族。中国彝族聚居区和彝族人口主要分布于云南、四川和贵州三省,其余各省市区也均有彝族人口分布,以散居为主。越南有一个彝族的支系被称为“倮倮族”(越南语:Lô Lô),人口3,307人(1999年),分布在河江、高平和老街等省,多数属于尼苏,说彝语南部方言。
彝族的分布

彝族姑娘
中国彝族主要分布于云南、四川和贵州,少数分布于广西。彝族分布上呈现大分散,小聚居,主要聚居区包括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贵州毕节和
六盘水地区。彝族也是云南和四川的第二大、贵州第六大、广西第十二大民族。
·彝族自治县
彝族自治县有:
马边彝族自治县(四川省乐山市)
峨边彝族自治县(四川省乐山市)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贵州省毕节地区)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南省昆明市) 石林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昆明市)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昆明市)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云南省玉溪市)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云南省玉溪市)
峨山彝族自治县(云南省玉溪市) 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思茅市)
景东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思茅市)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云南省思茅市)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思茅市)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思茅市) 宁蒗彝族自治县(丽江市) 漾濞彝族自治县(大理市)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大理市) 南涧彝族自治县(大理市)
·彝族人口各省分布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各地彝族人口列表(普查时点人口,单位:人)
位次 | 地区 | 总人口 | 彝族人口 | 占彝族人口 比重(%) | 占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比重(%) | 占地区人口 比重(%) |
1 | 云南 | 42,360,089 | 4,705,658 | 60.59 | 33.23 | 11.11 |
2 | 四川 | 82,348,296 | 2,122,389 | 27.33 | 51.53 | 2.58 |
3 | 贵州 | 35,247,695 | 843,554 | 10.86 | 6.33 | 2.39 |
4 | 广西 | 43,854,538 | 9,712 | 0.13 | 0.06 | 0.02 |
5 | 广东 | 85,225,007 | 8,700 | 0.11 | 0.69 | 0.01 |
6 | 江苏 | 73,043,577 | 8,244 | 0.11 | 3.17 | 0.01 |
7 | 浙江 | 45,930,651 | 6,344 | 0.08 | 1.60 | 0.01 |
8 | 山东 | 89,971,789 | 6,208 | 0.08 | 0.98 | 0.01 |
9 | 安徽 | 58,999,948 | 5,607 | 0.07 | 1.41 | 0.01 |
10 | 河南 | 91,236,854 | 5,364 | 0.07 | 0.47 | 0.01 |
11 | 重庆 | 30,512,763 | 4,531 | 0.06 | 0.23 | 0.01 |
12 | 湖南 | 63,274,173 | 4,116 | 0.05 | 0.06 | 0.01 |
13 | 河北 | 66,684,419 | 3,721 | 0.05 | 0.13 | 0.01 |
14 | 辽宁 | 41,824,412 | 2,641 | 0.03 | 0.04 | 0.01 |
15 | 福建 | 34,097,947 | 2,615 | 0.03 | 0.45 | 0.01 |
16 | 山西 | 32,471,242 | 2,473 | 0.03 | 2.40 | 0.01 |
17 | 江西 | 40,397,598 | 2,271 | 0.03 | 1.81 | 0.01 |
18 | 吉林 | 26,802,191 | 2,253 | 0.03 | 0.09 | 0.01 |
19 | 湖北 | 59,508,870 | 2,117 | 0.03 | 0.08 | 0.004 |
20 | 内蒙 | 23,323,347 | 2,089 | 0.03 | 0.04 | 0.009 |
21 | 黑龙江 | 36,237,576 | 2,060 | 0.03 | 0.12 | 0.006 |
22 | 北京 | 13,569,194 | 1,919 | 0.02 | 0.33 | 0.014 |
23 | 甘肃 | 25,124,282 | 1,722 | 0.02 | 0.08 | 0.007 |
24 | 新疆 | 18,459,511 | 1,593 | 0.02 | 0.01 | 0.009 |
25 | 上海 | 16,407,734 | 1,443 | 0.02 | 1.39 | 0.009 |
26 | 陕西 | 35,365,072 | 854 | 0.01 | 0.48 | 0.002 |
27 | 天津 | 9,848,731 | 780 | 0.01 | 0.29 | 0.008 |
28 | 海南 | 7,559,035 | 596 | 0.01 | 0.05 | 0.008 |
29 | 西藏 | 2,616,329 | 287 | 0.004 | 0.01 | 0.011 |
30 | 青海 | 4,822,963 | 274 | 0.004 | 0.01 | 0.006 |
31 | 宁夏 | 5,486,393 | 137 | 0.002 | 0.01 | 0.003 |
| 现役军人 | 2,498,600 | 3,586 | 0.14 | 3.21 | 0.144 |
彝族的历史

彝族青年男女装束
彝族是古羌人在南下过程中和西南土著部落长期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前,居住在中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迁移,其中一支迁向西南方向。约在四千至五千年以前,羌人早期南下支系与当地土著部落融合为僰(濮)。僰系“羌之别种”。并于3000多年前在西南地区形成“六夷”、“七羌”、“九氐”等部族,在史书中常被称为“越巂夷”、“青羌”、“侮”、“昆明”、“劳浸”、“靡莫”等。当时西南地区还有其他两大古老族群——百濮和百越。古羌人到西南后,他们和百濮、百越长期融合,共同发展。 公元4世纪初,羌人无戈爰剑之后自甘、宁、青一带河湟地区南下,到岷山以东,至金沙江畔,发展为武都、广汉、越巂诸羌……是羌人南下的较晚支系。 公元前2世纪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和农耕部落的分化。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制的过渡。 公元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白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并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唐朝天复二年(902年),南诏灭亡,但彝族的奴隶制继续存在。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朝与大理国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年),蒙古骑兵自四川、云南、贵州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了反蒙联盟,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而蒙古贵族也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罗罗这个名称一直沿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因被认为有歧视之意,后废止。
明朝时,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相互联合,大体实行相同的奴隶制度,基本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
清朝康熙、雍正年间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土司、土目、奴隶主等势力遭到打击。
彝族的文化
·彝文
彝文,汉文史志称它为文(字)、韪书;凉山彝族称彝文为muosu-bburma,读为“诺苏(彝族)补玛(文字)”,“补玛”有文字之义,还有图案、图象之义。说明彝文起源于象形符号,在初创阶段是象形表意文字 。 但近现代以来,凉山彝文已经演变成表音的音节文字了。一个彝文单字表示一个彝语音节,同这个字或音 同、音近的若干个字均可视为该音节的重文别体,都可用以表达语音相同、相近的词或词素。根据编成的《凉山彝文字汇》,凉山彝文共有18 000个,平均每个音节有15个字。这就是规范彝文推行前凉山彝文的实际性质和用法。 彝文在解放前的凉山彝族社会里一直得到经常的使用,表现在:一是彝文书写的历史文化和文学作品一直在民间广为流传;二是彝文宗教祭祀经典一直在祭司毕摩中间世代传授;三是民间书信等一直使用彝文;四是地方政府向彝民发布的布告、土司衙门对下的公文等一直使用彝文。 此外,英国传教士曾在云南、贵州两省传教期间创制了拉丁字母式的彝语拼音文字 ,翻译出版了基督教圣经,在部分彝族信教徒中教学和流传过。据说还有人创制过“汉文注音字母”式的彝文。这两种所谓的彝文都未传到凉山。 解放后,对彝语文的使用、研究和完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使用方面,从自治州(区)成立时开始,州政府即规定各级政权机关的名牌、布告、印章均采用彝、汉两种文字同时使用。并把彝语文作为彝族农村必不可少的宣传、工作语文。在研究方面,首先是由中科院和凉山彝语文工作者,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后,制定了《凉山彝语拼音文字方案》。继之又在四川省民委彝文工作组的主持下,在搜集整理的基础上,编制了《彝文常用字表》、《彝文字汇》。以后又对《彝文常用字表》进行修订,形成了《彝文规范字表》,并进一步制订了《彝文规范方案》,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凉山州和四川彝族地区推行。规范彝文推行后对彝区教育、新闻、出版、翻译、文学事业起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歌舞

彝族舞蹈--阿妹戚托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也颇具特色,分集体舞和独舞两类,其中多为集体舞,如“跳歌”、“跳乐”、“跳月”、“打歌舞”和“锅庄舞”等。动作欢快,节奏感强,通常由笛子、月琴、三弦伴奏。
·民族音乐
彝族的歌曲有:史诗歌、情歌、喜歌、风俗歌--内中又有喜酒歌、叫魂歌、送鬼歌、巫师调等多种曲调;从名目上分,歌曲有俄、雅、左、格等。“俄”是唱的意思,可以在各类场合中演唱,气氛较为轻松随意;“雅”是一种独唱山歌,演唱者一般为男女青年,多为触景生情;“左”是一种婚礼歌,在举行婚礼大夜晚,由主客双方各出两名歌手边舞边唱;“格”是一种悼念死者时或祭祖活动时演唱的合唱歌曲,一人领唱,众人学唱,歌词由领唱者即兴创作;“毕”是指彝族毕摩在进行宗教活动时唱的歌,我们称之为宗教音乐,以与“俄”进行区分。音乐则有歌舞音乐、口弦音乐、吹叶子音乐,其中也各有许多曲调。 此外,还有多种乐器:月琴是彝族最喜爱的乐器之一,弦普遍为两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口弦是用竹质、铜质制成形状象竹叶的簧片,在中间有一簧舌,靠控制呼吸来调节音色;“玛布”是彝族独特的乐器之一,其吹奏特点是利用鼻孔吸气,让鼓腮连续不断送气,可模仿婴儿啼哭,鸟雀鸣唱;葫芦笙和唢呐,多用于吹奏彝族民歌和曲调。
·建筑
佛教建筑 南诏国时期,彝族先民的建筑艺术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这主要体现在大理崇圣寺千寻塔上。千寻塔造型与同时代西安小雁塔相似,云南地方文献也常提到唐朝大将恭韬、徽义造塔等情况,由此,有学者认为千寻塔有内地汉族工匠参与设计和建造,这是有可能的。 崇圣寺三塔建成后,已经受住了两次地震的考验,一次是明正德乙亥年(1515)大理地震,千寻塔“折裂如破竹”,但十来天后又自行弥合。另一次是1925年大理发生强烈地震,城内房舍十室九塌,而千寻塔却仅震落塔刹。这充分证明了南诏国人民高超的建筑艺术。
城市宫殿 南诏建国后,一度以阳苴咩城为政治中心,在这里修建了古城池和宫殿,规模和布局都有其独到之处,如《云南志》载:“阳苴咩城,南诏大衙门,上重楼,左右又有阶道,高二丈余,湬(音纣)以青石为磴。楼前方二三里,南北城门相对,大和来往通衢也。从楼下门行三百步至第二重门,门屋五间。两行门楼相对,各有片旁 (匾额),并清平官、大军将、六曹长宅也。入第二重门,行二百余步,至第三重门。门列戟,上有重楼。入门是屏墙。又行一百余步,至大厅,阶高丈余。重屋制如蛛网,架空无柱。两边皆有门楼。下临清池。大厅后小厅,小厅后即南诏宅也。客馆在门楼外东南二里。馆前有亭,亭临水池。周回七里,水深数丈,鱼鳖悉有。”从描述中可以看出,这一建筑群显然是经过精心规划的,不仅有崇阶危楼,来往大道,官员住宅,亭馆水池,而且其建筑艺术水平在当时也是很高的。 彝族的民居建筑,因地区的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居住经济水平和社会分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彝族居住民俗也随着时代的变迁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异,一些落后、原始的住俗也渐在革以新俗;一些传统、典型、富于民族风格的民居建筑形式也得以发展和光大,现在彝区的一些现代化建筑就吸取和保存了彝族民居的建筑结构和装饰艺术。
民间建筑 
彝族村寨
彝族村寨,大多依山傍水,环境幽美。一般由二三十户组成村落,三五户或单户独处者少见。 彝族是农牧兼营的民族,村寨的分布与座落有其独特的传承。彝族的村寨多坐落在海拔2000~3000米的山区、半山区,相沿聚族而居,一般选择向阳山麓,顺山修建,以山腰、山梁处居多,山脚、河谷地带较少。《元阳县志》载:“彝族多居住在山川壮丽、资源丰富的山区,村寨依山傍水,四周梯田层层,村后有山可供放牧,村前有田可供耕种,多数村寨都有一条水沟从中流过。” 彝族民间建筑。多建于斜坡上。以石为墙基,用土坯砌墙或用土筑墙,墙上架梁,梁上铺木板、木条或竹子,上面再铺一层土,经洒水抿捶,形成平台房顶,不漏雨水。房顶又是晒场。有的大梁架在木柱上,担上垫木,铺茅草或稻草,草上覆盖稀泥,再放细土捶实而成。多为平房,部分为二屋或三层。 在我国西南地区,彝族民居类型为适应不同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或受其他民族的影响,而显得比较复杂,不过彝族民居在各民族中却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说来,彝族民居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瓦房、土掌房、闪片房、垛木房、茅草房等。
彝族生活习俗
·居住习俗
彝族旧时实行一夫五妻制的小家庭,儿女婚后另建住房,自立门户,仅幼子与父母同住。彝家院落宽敞,以供生产和生活之便,尤其是在置办红白喜事时,可以广纳宾客。居室内,正房堂屋靠墙处供奉着天地祖宗处于牌位,供桌上摆设着香炉及虎、狮雕像;正中安放八仙桌,用于接待客人;左侧有常年不熄的火塘,由三块石头支成,俗称“锅庄”,用以取暖御寒,热水烤茶,火塘周围是家人围坐议事的地方。正房两侧房间为当家儿子媳妇的卧室,兼存放贵重物品。一般长子居左,次子居右。老人、小孩及客房设在侧厢房。大门后做磨房,正房楼上是粮仓,楼下为畜厩。
·饮食

苦荞粑粑

羊肉粉蒸
苦荞粑粑是云南楚雄彝族传统食品。苦荞面营养丰富,清凉,利肠胃。苦荞粑粑蘸蜂蜜,既是云南旅游风景区楚雄州彝族传统的食品,又是待客的美食。其制作方法是把荞面掺水调稀(适度)后,倒入热锅中用微火自然成饼,然后再放在火塘边烘烤熟或在火灰中焐熟,用蜂蜜蘸食。其特点是清香甘甜,细爽而有回味,便于食用、携带,贮存亦不会有异味。
羊肉粉蒸是彝族传统特色食品,每年农历六月十四这天,家家户户都不做农活,都在家杀羊做羊肉粉蒸吃,欢度佳节。 羊肉粉蒸的具体做法是:先把选用的上等羊肉切成块状,然后把包谷面、糯米面、麦面、茴香、花椒、辣子、盐放入羊肉中搅拌均匀,接着上碗用甑子蒸45分钟左右即可食用。这是彝家独特的一道传统佳肴,味道鲜美,香醇可口,营养丰富,具有滋补功效。
·抢婚
彝族居住在云南、贵州两省的约有300多万人。居住虽然比较分散,但传统的婚俗却大同小异。抢婚习俗在云南、贵州彝族地区也有流传。 彝族的抢婚,分暴力抢婚与摹拟抢婚两种。前者往往不经过媒聘,纯粹诉诸武力。抢亲后通过媒人说合,如果男女两家得到谅解,便可正式成婚;如果说合不成,也可能因此结下怨恨,有的甚至男女两家进行械斗,长期打冤家。这种暴力抢亲的习俗今天在彝族地区已很少见到。更多的情况下是摹拟式的带闹剧色彩的“抢婚”。 彝族的抢婚常常以“泼水为媒”。在婚前两三天,男方家在亲友中挑选精壮男子数人,由新郎的兄弟带领,赶上一头猪,抬一桶酒,到女家去迎亲。这支队伍在女家要经受种种考验。第一个考验是泼水。即当女家闻知男家前来迎亲时,新娘的姐妹和至亲好友早就做好了储水准备,专等男方家接亲的人一到门口,一瓢瓢,一盆盆清水劈头盖脸泼来。顿时、迎亲者一个个成了落汤鸡。但迎亲者不能有任何怨言,相反地要表现出拾婚者百倍的勇敢。在一片欢闹声中、迎亲者将身上披的“察尔瓦”聚在头上,乘着混乱之机冲进屋里,或者抢过对方手中的水桶反泼过去。这种水战打得难解难分,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停止。 这里的水战还未停息,那里的摸黑战又开始了。正当迎亲者被泼得无处藏身时。新娘的女友们又用和着辣椒面的锅烟,趁迎亲者毫无准备时,涂到他们脸上,使迎亲者当众出丑,这常常引起人们的哄堂大笑。还有的彝族地区在娶亲时,对迎亲者施以棍棒之礼,或挥动双拳追打迎亲者。迎亲者面对这些突然袭击,只能忍受,不能还击,要表现得宽宏大度,忍辱受礼。因为每个迎亲者都明白,泼水、摸黑和棍棒之礼,只是对抢婚者的一种象征性的考验,并非真有敌意。一旦新娘抢到手,自然会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欢,重开喜楚。 一阵骚乱之后,迎亲者抢到了新娘,并将新娘背到屋外一间临时搭起的草棚里,为她梳洗打扮,更换新衣。从这时起,新娘开始禁食。“禁食”是彝族婚礼中的一种禁忌。
·姑娘房
"姑娘房"是楚雄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花腰带送情郎
每逢欢乐的“火把节”、“尼遮西节”(腊月二十四)或热闹的赶街天,彝族小伙子都要把洁白的衬衣塞进蓝靛染成的青布裤子里,勒上一条用各种颜色的丝线绣着花朵、蝴蝶、小鸟的花腰带,表示自己已有了合心意的情人。 花腰带----爱情的信物,没有情人的小伙子是勒不上的。红河两岸的彝家青年,用花腰带传情,别有风趣。当姑娘在劳动中或通过媒人的撮合,和小伙子爱上以后,就要背着和长辈,利用劳动之余或节假日,用各种有色的丝线,精心绣制有花朵、蝴蝶、小鸟等图案的花腰带。腰带绣成之后,利用约会的时间,把腰带送给小伙子。小伙子得到腰带,心里踏实了,也把揣在怀里的手镯或耳环给姑娘戴上,表示真诚相爱。
·背篓好柴送女家
彝族支系拉乌人结婚是既简便又节约的。男女情投意合,两人相约一起到山上各砍一背篓好柴双双背到女家,女方父母就知道小伙子是自己的女婿了。老人便笑脸相迎,不过招待的仍是家常便饭。男的白天帮助女家搞生产,夜里在女家住。一两天后,双双又到男家落宿,男家的父母也知道这姑娘是自己的儿媳。来年生儿育女,两人才背着孩子,备少量酒肉一起到女家年平均值妻关系就此固定下来。这是名副其实的“自由结婚”。若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往往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嘲笑,所以离婚并不常见。万一夫妻实在不能相处,离婚也很简单,两人带着小锤和铁钻在村外找一个大石头各钻一划,成一个“十”字,表示以石为证,夫妻关系就此结束。
·跳菜
“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 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彝族节日

彝族火把节
彝族民间有着不少传统节日,而与汉族等民族杂居的地区,因长时期受汉族等民族的影响,汉族等民族的一些传统节日,也为彝族人民所接受。 “
火把节”是彝族地区最普遍而又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一般多在每年夏历的六月二十四或二十五日,贵州彝族地区也有于六月初六举行。有关这个古老的节日的来源,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传说。其中较普遍的一种传说是:唐代南诏王皮罗阁欲吞并其他五诏,以夏历六月二十四祭祖为名,召各诏诏主前来祭祖,预先建松明楼阴谋杀害他们。嶝赕诏主妻慈善(白节、柏节)夫人劝其夫勿去,不听,不得已以金镯戴其夫臂上。届时诸诏主果真被皮逻阁以火焚楼烧死。待五诏主夫人前来收尸时,惟慈善夫人因镯独辨其夫尸骨归而葬之,后皮逻阁强娶慈善为妻,她守城抵抗,因食尽自杀。有说在六月二十四日,慈善夫人烧起松枝火把照着亡夫的灵魂回家;也有说慈善夫人与皮逻阁大战,她号召人民把无数火把捆在羊角上,驱使羊群乱窜,满山火把,吓得南诏将士魂不附体,但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自后人们为纪念这个悲壮的历史事件,每年六月二十四日就燃起松枝火把。但在四川凉山地区,又有传说古时天上有个大力士斯热阿比,他听说人间有个大力士阿提拉八,就到人间与阿提拉八比赛摔跤,结果斯热阿比失败。回奏天神后,天神就遣害虫到人间糟踏庄稼,阿提拉八在六月二十四日这一天,号召人们燃起松枝火把驱虫,结果战胜了天神。这些传说和神话,反映了彝族先民不畏强暴,敢于斗争的反抗精神。 由于彝族分布较广,因此火把节的仪式和内容各地不尽一致。四川凉山,届时男女老少身穿节日盛装,打牲畜祭献灵牌,晚间多以村寨为单位,持火把转绕住宅和田间,以祛灾祈福。然后,相聚一块烧起篝火,老年人教育大家放牧时,要防止牲畜践踏庄稼,话毕开怀饮酒,欢喜若狂,青年男女翩翩起舞,尽情欢唱,以预祝人畜平安,庄稼丰收。云南巍山彝族,届时每户人家都要在门口竖起一个小火把,村村寨寨还要在广场上竖起一个大火把,到夜晚火把熊熊燃烧,互相饮宴、赛马,并用松脂撒火把上,发出耀眼火花,电含有消灾祝福之意。路南圭山和弥勒西山,节日那天彝族男女都穿盛装;尽情跳舞唱歌,还燃火把举行摔跤、斗牛等游乐,云南武定和禄劝等地,人们在这天要举行赛马、打秋千、射箭等活动,并插火把于田埂之上,青年男女歌舞达旦。贵州彝族群众,节日晚上,家家点燃火把,一些人手持火把在村寨周围游行,并到田边、地头进行象征性的驱虫活动。 除共同性的火把节外,各地还有一些地区性的传统节日,如川、滇大小凉山及滇东北、贵州某些彝族地区的年节,云南大理地区彝族的“
拜本主会”,路南圭山和弥勒西山的“
密枝节”,等等。 相传历史上彝族一年为十个月,因此彝族传统过年日期与汉族的不同,后因受汉族的影响,大部分彝族地区都在夏历正月过春节,只在川、滇大小凉山及滇东北、贵州某些彝族地区,还一直保留着传统的年节。在凉山称“彝族年”,滇东北、贵州称“冬月年”。1950年前,凉山彝族年没有固定的日子,各地亦不统一。一般是以村寨为单位,在秋收后某一个月的下半月,由巫师毕摩选择吉日举行。如去年获得好收成,则这天便作为吉日继续沿用,否则,再由毕摩另行选定。过年时,凉山一般人户都要打牲畜献祭灵牌,以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们盛装宴饮欢度。但曲诺、阿加等级的人户,届时必须向主子送半边猪头,以表示人身隶属关系,即使主子住处很远,也不能豁免。在滇东北和贵州某些地区,彝族于夏历六月,还有过“小年”的习惯。 云南路南圭山和弥勒西山等地彝族的“密枝节”,于每年夏历十二月初十举行。“密枝”系当地各村寨一片茂盛的树林,为人们崇拜的神树,同时各村寨男子杀绵羊前往林中祭祀,由巫师诵经祈祷庄稼丰收,人们还上山赶雀,青年男女并举行各种文娱活动。 此外,在云南楚雄小黑箐梁子彝族地区,每年夏历六月满山遍野的杨梅成熟后,附近彝族群众,尤其是青年男女汇集到杨梅街欢度一年一度的“
跳歌节”;贵州彝族每年夏历五月二十五日过“
洗泥节”,十月初一过“
丰收节”;广西彝族每年夏历四月初十和七月十七日过“
汤牛节”,另外,还有纪念孟获和诸葛武侯的节日。